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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美与审美主体
作者:网络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7-12-28 23: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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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美与审美主体有关,色彩本身无所谓美,只是美的客观条件,只有当色彩美的条件与人联系起来之后才产生色彩美的反映。因此,色彩成为美的对象取决于人对色彩的感受和作出的评价。有人爱红,有人爱绿,有人爱浓艳,有人爱清淡;同一色彩或一组色彩,有人觉得美,有人认为它并不美;甚至同一个人也会有时觉得它美,有时又不认为它美。中国古代思想家庄子认为,“美晋皆在其心”,色彩美不美由“人心”决定。对色彩美的感受因人而异,因情而变。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由于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地理环境的不同,对色彩的审美要求、审美思想不尽相同;不同的人,由于性别、年龄、文化修养以及气质、性格、爱好、兴趣等方面的不同,对色彩也各有偏好;即使是同一个人,由于遭遇、心境而产生情绪变化,对色彩的感受和审美心理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所以,只有当色彩所反映的情趣与人们所向往的精神生活产生联想,并与人们的审美情绪发生共鸣的时候,也就是说只有当色彩配合的形式结构与人们的审美心理形式结构相对应时,人们才会感受到色彩美的愉悦。

  由于色彩审美主体的复杂性和多边性,因此,我们在讨论色彩的美感和表现力时,既要研究各种色彩由生活联想而产生的一般的普遍意义,同时又要注意到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不同的观念有着不同的审美标准,对色彩的内涵与表现力也有不同的理解和注释,色彩美必然具有时代的特征和个性表现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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